一、照明部分
裝在鏡臺下方,包括反光鏡,集光器。
(1)反光鏡:裝在鏡座上面,可向任意方向轉動,它有平、凹兩面,其作用是將光源光線反射到聚光器上,再經通光孔照明標本,凹面鏡聚光作用強,適于光線較弱的時候使用,平面鏡聚光作用弱,適于光線較強時使用。 (2)集光器(聚光器)位于鏡臺下方的集光器架上,由聚光鏡和光圈組成,其作用是把光線集中到所要觀察的標本上。
①聚光鏡:由一片或數片透鏡組成,起匯聚光線的作用,加強對標本的照明,并使光線射入物鏡內,鏡柱旁有一調節螺旋,轉動它可升降聚光器,以調節視野中光亮度的強弱。
②光圈(虹彩光圈):在聚光鏡下方,由十幾張金屬薄片組成,其外側伸出一柄,推動它可調節其開孔的大小,以調節光量。
二、光學部分
(1)目鏡:常規配置有10X、12.5X、16X.
(2)物鏡:裝在鏡筒下端的旋轉器上,一般有3-4個物鏡,其中短的刻有"10×"符號的為低倍鏡,較長的刻有"40×"符號的為高倍鏡,長的刻有"100×"符號的為油鏡,此外,在高倍鏡和油鏡上還常加有一圈不同顏色的線,以示區別。 顯微鏡的放大倍數是物鏡的放大倍數與目鏡的放大倍數的乘積,如物鏡為10×,目鏡為10×,其放大倍數就為10×10=100。